首页 > 法制在线
三青年寻衅滋事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 2011-10-3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费某某、冯某寻衅滋事一案,被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七个月,并共同赔偿被害人鲁某某经济损失46848.48元。
    张某、费某某、冯某三人均为城关镇人,且均为80后青年。2011年5月27日23时许,张某、费某某、冯某在堵河健身广场玩,张某打电话给王某说有人要找王某麻烦,王某遂拿一根钢管到堵河健身广场,费某某看到王某拿有钢管,就责问是否想打人,并将头朝王某面前顶。王某持钢管乱舞一下打中费某某左脚,张某将钢管夺下扔了,与费某某、冯某等人殴打王某。王某的朋友鲁某某看到后问为何事,张某便将鲁某某摔倒在地,并与费某某、冯某等人踢打鲁某某,致鲁某某轻伤。                    (查小波  李丽)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