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认真吸取甘肃“11. 16”校车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于11月18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决定采取“五个切实”举措对接送学生车辆(校车)开展全面持续整治,努力保障全县8万余名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上下学安全。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中队结合此起事故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摸排本辖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接送学生车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贯穿于护卫天使行动及当前正在开展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之中,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强。
切实健全管理台帐。从即日起,联合当地教育部门组成专班,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再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校车(接送车辆)和学生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台账档案,全面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校车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停驶,限期整改;对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标识的其他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校车审查和申领标识。目前,已排查登记接送车辆185台,其中校车4台。
切实开展广泛宣传。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打进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将此事故案例通报给每一名学生和教师,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广大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广泛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剖析中小学生乘坐非法改装车、超员车辆造成的危害,取得学校、幼儿园和广大家长的重视和支持。先后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
切实加强路面查控。在路检路查中,坚持对接送学生车辆逐一检查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特别是对周五、周日中小学生及幼儿园每日上下学时段,要组织专班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及货车、农用车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重处一起,曝光一起。现已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2起。
切实严格倒查问责。今后,对检查发现、上级通报和经媒体报道的校车严重超员、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合要求等问题,以及发生涉及校车的死亡事故,大队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问责,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责任。 (徐家定)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中队结合此起事故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摸排本辖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接送学生车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贯穿于护卫天使行动及当前正在开展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之中,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强。
切实健全管理台帐。从即日起,联合当地教育部门组成专班,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再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校车(接送车辆)和学生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台账档案,全面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校车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停驶,限期整改;对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标识的其他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校车审查和申领标识。目前,已排查登记接送车辆185台,其中校车4台。
切实开展广泛宣传。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打进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将此事故案例通报给每一名学生和教师,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广大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广泛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剖析中小学生乘坐非法改装车、超员车辆造成的危害,取得学校、幼儿园和广大家长的重视和支持。先后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
切实加强路面查控。在路检路查中,坚持对接送学生车辆逐一检查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特别是对周五、周日中小学生及幼儿园每日上下学时段,要组织专班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及货车、农用车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重处一起,曝光一起。现已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2起。
切实严格倒查问责。今后,对检查发现、上级通报和经媒体报道的校车严重超员、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合要求等问题,以及发生涉及校车的死亡事故,大队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问责,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责任。 (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