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7日一大早,县人寿保险公司副经理夏超和宝丰营销部经理陈勇在宝丰营销部门前,将9.6万元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交给车祸受害家属黄霞手中,黄霞说,县人寿保险公司真讲信誉,交了200元保险金就赔9.6万元,值得信任。
老家在竹溪县水田坝,长年在我县宝丰镇侯家湾村从事木匠、装修的20岁的青年张道坤,2012年2月14日,在县人寿保险公司宝丰保险营销部投保了2份意外保险吉祥卡,共计200元。不幸的是2012年10月14日,被一辆从房县开往竹溪方向后八轮大货车路过宝丰镇黄家湾路口时,将正在行走的张道坤撞倒身亡,后肇事者逃逸至宝丰水泥厂处,被县交警二中队干警追上,经查司机名叫胡勇,因酒后驾驶,车被扣压,而司机胡某家一无所有,现在收押县公安局看守所,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县人寿保险公司接到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并慰问家属,同时按照保险条款,积极办理赔款事宜。1月7日,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将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专程送到宝丰镇,交到受害家属手中。黄霞非常感激。这真是车祸无情,保险有情。 (苗东升 王义富 陈勇)

副经理夏超和宝丰营销部经理陈勇将9.6万元理赔款交给受害家属黄霞(右一)

公司在宝丰镇召开现场理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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