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1月9日,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8号居民刘显志(男,44岁)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且涉嫌吸食毒品,被县交警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日16时30分许,刘显志驾驶京P5GW99号小型越野客车由城关镇莲花村方向往城关镇中医院方向行驶,行至中医院与竹园小区之间的胡同内,将行人蔡某挂伤,且还无端殴打了伤者。处警民警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刘显志涉嫌饮酒后驾车,随即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血取样。经十堰市公安局鉴定中心鉴定,刘显志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56.0mg/100ml。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刘显志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城关派出所在查处其殴打他人案件时,又在其租住屋内搜出麻果20余粒,其尿液经检测呈阳性。
目前,刘显志已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被执行刑事拘留,其殴打他人及吸食毒品违法将由派出所依法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