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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重处10名“酒司机”深入推进破案会战
发布时间: 2012-11-16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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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为着力打好十八大交通安保攻坚战,连日来,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行全警上路,错时查纠“酒驾”违法,先后有10名“酒司机”落网,其中6名酒后驾驶者被依法重处,4名醉酒驾驶者被执行刑事拘留,有效推进了破案会战的深入开展。
  经查,11月1日,竹山县城关镇桥儿沟村3组村民吴少国(男,45岁)因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为71.9mg/100ml),被交警一中队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11月2日,竹山县田家坝镇九华村4组村民周克武(男,38岁)因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为58.8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中队罚款1000元,扣证六个月。11月2日,竹山县城关镇明钦大道188号居民曹先明(男,52岁)因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为62.7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中队罚款1000元,扣证六个月。11月10日,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三组居民朱名兵(男,44岁)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血液酒精含量为57.1mg/100ml),被交警一中队罚款1000元,扣证六个月。11月2日,竹山县上庸镇磨滩村3组驾驶人程李军(男,42岁,持C1证)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血液“酒精”含量为37.0mg/100ml),被交警二中队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12分。11月2日,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驾驶人李艳明(男,39岁,持C1证)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血液“酒精”含量为35.0mg/100ml),被交警二中队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12分。11月3日,竹山县溢水镇三圣村驾驶人许作麒(男,36岁,持A2证)醉酒(血液“酒精”含量为87.0mg/100ml)后驾驶鄂C1XU22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伤人交通事故,被交警二中队依法刑事拘留。11月3日,竹山县麻家渡镇营盘河村2组村民刘军(男,22岁)无证醉酒(血液“酒精”含量为226.0mg/100ml)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二中队依法刑事拘留。11月8日,竹山县文峰乡塘湾村6组村民杨金成(男,40岁)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393.0mg/100ml),被交警一中队依法刑事拘留。11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8号居民刘显志(男,44岁)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血液酒精含量达356.0mg/100ml)且涉嫌吸食毒品,被交警一中队依法刑事拘留。(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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