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2日,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橡勇(男,20岁,竹山县麻家渡镇罗家坡村1组人)被竹山交警二中队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700元(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准驾车型不符罚款200元,肇事逃逸罚款500元)。
现查明,5月16日晚21时20分许,刘橡勇持C1证驾驶鄂CH3163号二轮摩托车(经查系挪用号牌)在宝丰镇施洋大道彩票销售点门前路段,撞伤一名老人后向县城方向逃逸。交警二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因伤势严重,当时老人已被好心人送往宝丰医院救治。由于案情重大,处警民警立即将警情向中队作了报告,中队又立即派出两名民警增援。一组在现场开展走访调查,一组驾车朝车辆逃逸方向追赶。据目击者称,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鄂CH3163的红色二轮摩托车。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查询,但查询结果与目击者所提供车辆信息明显不符,于是断定肇事车辆很有可能是一辆套牌车。走访民警又通过深入走访目击群众,再次获得一条重要线索:肇事驾驶人是一名二十岁左右的男青年,圆脸、短发、穿黑色上衣,事故发生时,摩托车也摔倒在地,肇事人很可能也摔伤了。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一路继续查找肇事车辆,一路深入到周边乡镇医院、卫生室开展反复调查。次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当民警徐华第三次来到麻家渡医院时,发现有一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正在包扎右腿上的伤口,通过仔细观察,发现该青年与目击者所提供的肇事者体貌特征基本相符。于是即询问其因何受伤,可该青年言语支吾,目光不敢对视。经反复宣讲法律政策,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他只得一五一十地交待了肇事逃逸经过,并带民警到其家中扣留了肇事的二轮摩托车。据其交待,事故发生后,他立即驾车逃回家中,虽然伤痛难忍,但他预料到民警可能会到医院调查,所以他一直强忍到凌晨才到医院去包扎伤口,没料到还是被耐心负责的民警“逮个正着”。(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