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一瓶未超过保质期的啤酒,瓶内却已经变得浑浊。8月9日,一起啤酒消费纠纷在县工商局秦古工商所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啤酒经营者杨某向消费者杨某某作口头道歉,并赔偿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作为补偿。
8月8日中午,秦古镇白果村杨某某的父亲在午餐时拿出冰箱冻好的“燕京”牌啤酒解渴,第一瓶快喝完时,他发现啤酒瓶内剩余的啤酒有一些浑浊,并发现沉淀物。饭后不久,杨某某的父亲便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不良症状。杨某某找到商店老板杨某交涉无果后,拨打了消费投诉电话,并把同时购买的有杂质的另外两瓶啤酒带到了秦古工商所。
该所执法人员发现该啤酒并未过期,工作人员当场把未开封的那瓶啤酒上下摇晃,顺着瓶盖流出了少量的啤酒,但有一股酸臭味。经过仔细核实,并对啤酒拍照取证,初步确定问题啤酒系经营者运输途中瓶口产生裂缝导致。
在事实清楚后,8月9日,经过秦古工商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杨某表示,“消费者就是上帝,不管原因如何,愿意补偿消费者的损失。”杨某某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在此提醒消费者:近日天气炎热,在购买啤酒时,注意检查啤酒的标志标识和生产日期等。在喝啤酒前,先查看啤酒内有无杂质再开瓶,发现问题啤酒,消费者尽量保存好现场及相关证据,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邵长燕 余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