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23日,文峰乡塘湾村4组村民周锦涛(男,30岁)因使用变造的行驶证,被竹山交警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000元。
8月11日7时30分左右,周锦涛驾驶鄂CHN37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竹山文峰方向往竹山城关方向行驶,行至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堵河二桥北头路段,遇该县交警一中队早勤民警执行检查。经对其所出示的行驶证进行认真查看,发现其行驶证副本有被更改过的迹象。民警当即对他进行询问,可周锦涛百般抵赖,称并非本人所为,而是公安机关办证时“涂改”的。于是民警将其带至中队进行查证。经上网查询,鄂CHN37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入户时间为2010年11月29日,按照《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前四年每两年检验一次,检验合格有效期应为2012年11月29日,而其行驶证检验合格日期却被涂改为2013年11月29日,“漏洞”显而易见。后经民警反复宣传法律法规,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周锦涛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只得供认不讳。据周锦涛供述,他近年来一直在外打工,最近回家后发现车辆检验早已过期,因担心被公安机关查获,便自作聪明将检验合格日期进行了涂改,妄图蒙混过关。没想到一上路即被细心的民警识破伎俩。(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