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伟忠
最近一段时间来,山西交城县发生特大煤矿爆炸事故(有16人死亡),汉宜高速公路仙桃路段12吨货车装了100吨,湖北长阳发生特大车祸事故(其中4人死亡1人受伤),以及各地民房或商场的失火事故等等。每当追查事故原因时,我想这些单位的领导可能都是一个腔调说:“安全生产我们是三令五申的啊……”
为何“三令五申”而不见效呢?源于一些领导只注重“三令五申”,不注重“令出法随”。
因此一些人只当“传声筒”,令一到,传下去便万事大吉了。对“违令”者姑息迁就,违而不查,查而不究。“五申”成了“无声”,“令箭”也就成了“鸡毛”。
安全亦同此理。“一令”既出,就应“令出法随”。有人不听就得按“军法行事”,视其违令情节轻重予以惩处,不能心慈手软。然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人们习惯于“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许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规定形同虚设。“三令五申”也成了纸上谈兵,无人问津的“鸡毛”。
“三令五申”光动嘴,没有真实的行动,实在不是好现象。它说明“令”在执行过程中被人打了折扣。连古人也懂得“令出法随”的重要性。我们都“三令五申”地把“令箭”当“鸡毛”。令出在前,法随在后,倘若真做到这一点,“一令”足矣,何须“三令五申”。 (作者单位:县公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