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艳飞 刘娟
近日,看到一篇报道:一位领导干部在谈到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时,说了一句“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形象不只属于自己”。初闻此语,让人惊诧,细悟此言,顿觉颇富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肖像、面容是与生惧来,因而无法改变。作为生活在社会群体的个人,只要你积善事,行善举,人们都会对你赞赏有加。反之,行恶举,作坏事则会受到人们漫骂。基于此,每个人包括党员,其形象首先应属于自己。
然而,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共产党员的为人处事,尤其是党员干部的言谈举止、品行修养,不仅仅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整个集体的。“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旗帜的形象是否光彩夺目,关键在于“旗帜”所在的组织是否具有号召力、凝聚力与战斗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形象,远远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是整个党组织。只要你做得好,人们就会夸奖这个组织好,而且还会吸引众多人聚集到这面旗下,反之则会玷污和破坏党组织的形象。
“形象不只属于自己”,就是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无论是执政为民,还是立党为公,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凭个人爱好、兴趣行事,不能不注重自身形象与影响。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谨记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仅代表着自身,而且代表着整个党组织;要时刻想到身为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了人民群众利益,要不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但不能干有违人民利益的事,而且还要时时都率先垂范,为官清廉,处处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其实我们大多数党员也是这么做的,从王涛到能静,从吴天祥到周国知,他们身上无不闪耀着夺目的光彩,这些优秀党员都能够严格自律,克已奉公,无私奉献。他们用自己平凡的行动,不仅将共产党员的崇高荣誉转化为闪闪发光的具体形象,而且也深深地印在了人民群众的脑海中。
“形象不只属于自己”,从侧面印证了一个道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我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我们自身和党的形象就会始终充满先进性,始终永葆生命力。 (作者单位:潘口乡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