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国<?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前不久,笔者外出,又听到了一位干部说,“某某老板”要到他们那儿去检查工作。交谈几句不难知道,他所说的“老板”是指上级党委主要领导。
其实,少数基层乡村干部甚至县直干部视党政“一把手”或机关单位负责人为“老板”由来已久,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他们认为这样说很时髦、很流行,领导知道了也会高兴。当笔者每每听到这样称呼时,首先总觉得很“刺耳”,我们各级干部无论官位多高,职务多大,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只是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在社会地位上人人平等,在实际工作中都是“同志”,怎能将个体、民营经济老板称谓引用到党政机关内部呢!不仅如此,我们称之领导干部为“老板”,往往给周围群众造成种种猜疑:那些身为“一把手”和负责人是不是又搞政企合一、边从政边经商?他们是不是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他们是不是放弃廉洁自律,靠贪污、受贿来发财?……一句无原则地称呼,群众不由地猜测,必然产生反感,甚至憎恨,这对于融洽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害无利的。为此,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称谓“老板”,我们全体干部切不可认为“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务必引起重视,要站在对党、对组织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和带来的后果,及时停止这样不健康、很庸俗地称呼,下级对上级都要坚持互称“同志”,或以其实际职务如“某某书记”、“某某局长”等来正当称呼,消除群众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还我们领导干部“清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我们全体干部良好的个人形象。(作者单位:大庙乡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