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飞 李大权<?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些地方在评先表模时,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模范标兵,不仅披红挂花颁发奖品,而且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笔者认为,对于先进人物来说,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种最好莫过于“精神奖励”,这比物质奖励显得更有意义。
给予先进人物和模范标兵一定的物质奖励,这当然是必要的,也是毋庸质疑的,但如果仅仅是奖金或奖品一发了事,往往难奏奖励之效。实际上,先进人物和模范标兵由于自身的“闪光点”没有得到广泛宣传,不仅他们自己往往难以产生一种光荣感、自豪感和成就感,而且其他人也会觉得无从学起。这就失去了评先表模所应发挥的积极作用。
因此,在物质奖励的同时,应当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宣扬、传播他们的典型事迹和思想,表扬先进,最好莫过于“精神奖励”,这样既可以激励他们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又可以以榜样的力量感召、教育别人,使先进的经验真正变为大家的财富,从而真正形成比学敢帮的良好局面,促进当地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