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宗旨
检阅竹山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充分发挥新闻事业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二、评选范围
竹山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通讯社、中央和省市党报台、新闻门户网站及今日竹山报、竹山电视台,在年度内首次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项目
(一)竹山新闻奖
1、报纸、通讯社作品
⑴消息类:报道年度内发生的事实性新闻的作品,每篇字数在1000字左右。
⑵通讯类(包括深度报道、系列报道):通讯以叙述、描写结合议论、抒情等多种方式报道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在3000字左右。
系列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事件、人物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某一新闻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版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
刊发跨年度的系列报道以结束作品刊发年度为准。参评作品字数限制按作品体裁适用本办法中的规定。
2、广播电视作品
⑴广播电视新闻
消息包括短消息、长消息和系列、连续报道。短消息时长1分30秒钟以内,鼓励和提倡多报短消息;长消息时长1分30秒至4分钟以内;系列、连续报道每集时长不超过8分钟,选送首、中、尾3集,附完整文字材料。
⑵广播电视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45分钟内。
3、评论、网络评论作品
围绕重大主题或网络舆情在报纸、电视、新闻门户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篇幅在2000字以内。
四、竹山新闻奖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新闻作品要体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性、时效性强,形式新颖,语言文字生动,感染力强;
3、倡导短新闻,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4、有错别字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等作品不得获奖。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通讯包括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3、广播电视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有感染力。
4、评论及网络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
五、评选机构
1.竹山新闻奖由竹山县委宣传部组织评选,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新闻办等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共同评定。
2.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3、评委实行回避制,即评委本身有作品参评竹山新闻奖或与参评作品有密切关系的(如系作品的责任编辑、参评作者的直系亲属等),不应担任作品所在评审小组评委。
六、评选办法及程序
1、竹山新闻奖每个评选项目每年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竹山新闻奖评选办公室(竹山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对报送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报送的评选作品需填写评选表,附原件和复印件。
3、竹山新闻奖评选程序
⑴实到评委须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⑵全体评委分项目评议参评作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各评选项目的一等奖提名作品和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一等奖提名作品须达到评委2/3选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超过评委1/2选票。
⑶评委会集中评议分项提名的一等奖候选作品。一等奖候选作品实行差额评选,须获评委2/3的赞成票,达不到者降格为二等奖。
⑷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程序及评选结果在今日竹山网公示7个工作日。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⑸核查工作结束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七、奖惩办法
1、对获得竹山新闻奖的作者,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一、二、三等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获奖者的获奖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任用、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3、如发现竹山新闻奖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有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报送单位及该作品作者、编辑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禁止在下一年度参评。
中共竹山县委宣传部
201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