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晗
参加税务工作十几年来,许多往事都已忘却,然而两次穿税服回家的经历和感受却让我难以忘怀。
我出生在偏避的农村,通过高考这条“独木桥”,不仅挤进了“革命队伍”,而且还成为一名头戴国徽、身着制服的税务执法人员,感到十分自豪。所以参加工作三个月后,也就是 1993年元旦前夕,我决定穿着新发的制服回家看看,好让家里与左邻右舍的父老乡亲为我高兴高兴。
然而,我满怀喜悦回到家后,父母和乡亲们对我的反映却与我预想的差了许多,他们对我远没有读书回家时那样亲热,更少看到我期待的那种夸奖与艳羡的目光。
我开始主动与他们作深入交谈,期望找回夕日的亲情。然而事与愿违,我一和他们交谈,就碰“钉子”,他们总是拿电视、报纸上领导关于如何为民分忧的要求,与具体的收税工作对比,说这税不该收,那税不该收。我试图给他们讲“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他们多半说:“你娃子不懂,法律都是人定的,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没办法,我就找最喜欢我的表哥,谁知表哥要么躲得远远的不愿见我,要么见了我总是不冷不热的,不愿与我多说话,更没有接我到他家玩的意思。
我满以为穿着这身制服他们会高兴的,没想竟落到如此的境遇,此时我真想把税服脱下来。
回单位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对我谈了一席话,内容大致是:农民太苦了,收合同款、收税,把某某的母猪牵走了,把某某的仅有的粮食挑走了,以后有能力了要多为农民说说话,如果没有能力也要做一个讲良心的工作人员。
此后,我多次回家,来去匆匆,没有与乡亲们多接触,每次回去都没穿制服。直到今年4月初,我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要我回去一下。我以为家里有什么急事,没来得及换衣服,就穿着制服急忙乘车回去了。
在村口一下车,就遇见表哥,他好象知道我要回来,见了我高兴得不得了。一路把我“押”到他屋里,原来他在村口盖了一栋楼房,一楼开了一百货副食店,今天是开业的日子,全村的人都在这里庆贺。父亲想到我小时候与表哥玩得好,加之这几年表哥对我父亲关照不少,就以家里有事为由,让我回来参加表哥的开业庆典。
与1993年元旦回家大不一样的是,乡亲们都热情地与我打招呼,并说现在国家税收政策好,税务机关收税不象过去那样硬性摊派了,现在农民日子好过了。
表哥百货店开业仪式搞得象模象样,不仅有揭牌仪式,而且还专门请了照像和摄像人员。揭牌时,表哥一定要请我与村书记、村主任一起揭牌,推辞不脱我只好脱下制服上场,哪知表哥赶忙把税服拿来给我穿上,并说:“这套制服和过去不一样了,如今农民喜欢穿税收制服的人,在今天这个场合你一定要穿上。”
我听表哥这样说,百感交集:十几年来,税收政策不断完善,农民及广大弱势群体得到了实惠,然而得到实惠的何止农民和弱势群体?(作者单位:县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