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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 2012-08-24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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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年来,我县坚持从制度构建入手,把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关键性措施,进行重点研究,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度进一步加深,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日臻完善,编制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在机构编制方面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大大增强。
  尽管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意义和作用是毋容置疑的,但目前编制政务公开离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监督依据。推行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初衷是接受社会监督,那么社会各界以什么标准来评判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因此,没有法定的标准或尺度,对编制政务公开的监督就失去有效性;二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科学评价机制。机构编制管理首要的是机构编制资源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说,须经相关部门反复调研,多方论证。但是现行机构编制管理仍带有浓厚的“长官意志”色彩,对机构设置的科学性、人员编制的合理性等机构设置要素向社会公开不够,人民群众也就无法实施监督;三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过程监督机制。一般来说,坚持将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置于民主监督之下,建立良性双向互动约束机制,对机构编制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才是最有效地监督。而现行的编制政务公开注重了机构编制管理结果的公开,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还不够;四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应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复核制度、机构编制评价体系和机构编制技术方法体系,为机构编制管理人员提供完备的实际操作指南,杜绝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人为随意性,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有利于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感,也有利于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五是编制政务公开刚性约束机制未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对机构编制管理要素公开有明确的要求外,其它公告项目均没有法定的要求,是否公告,何时公告,公告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形式公告,往往取决于行政长官意志,未能真正体现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
  如何解决以上的问题,让这项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化、常态化,建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非常重要,我县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一、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提升理念是前提


  政务公开的实质是权力运行的公开,也是社会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更是权力部门的自我约束,必须建立在理念的提升和认识高度统一的基础上。各级编委和编办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力部门,能否主动自觉地撩开神秘的面纱,让机构编制工作冲破长期不完全公开的传统思维,这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能否推行到位的关键,需要胆识和气魄,更需要现代理念和思维。对此,我县大胆探索,要求编办将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除法律禁止的)都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促进机构编制部门科学决策、严格自律和依法规范办事。同时,把是否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检验,纳入考评范围。各级各部门也把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从领导层面高度重视,为竹山县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构建制度是基础


  从理论上讲,行政管理过程中有关行政事务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很显然,这里面也包含着一对矛盾:一个方面是尽量地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公布;另一方面则必须敏锐而准确地界定把握公开的界限。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准确把握机构编制管理政务公开的界限尤为重要,必须严格界定公开内容和范围,规范公开形式和程序,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基于此,近几年,我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制度,将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分类和范围界定,并从工作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纪律要求和监督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定,从而使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等有了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三、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完善机制是关键

  政务公开本身是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而不是目的,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为公众监督行政和参与行政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要确保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构建起从公开、监督、举报、查处到信息反馈的完整工作流程,从制度上规范,从机制上保障。总体上看,就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我县初步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联动机制。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操作要求高,而机构编制部门又普遍存在人手少、力量单薄、社会影响力相对较小的实际,因此,必须聚合力、借外力,建立起有效的政务公开联动工作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已形成以编办为主,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相互联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大公开、大监督和全流程监管;二是建立了信息反馈监督举报机制。为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我县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制定了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工作规则,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接听来电和查阅网站信件,认真查处反馈举报投诉事项,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同时,竹山县还在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中聘请了机构编制特约监督员,从深度和广度上扩大监督面;三是建立了督查考核工作的机制。一方面,把政务公开作为机构编制督查的范围,对公开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反馈的重要信息、举报的事项,按照督查办法规定,由编办与纪检、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查处。另一方面,把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的范围,以确保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四、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强化基础是保障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以完善的制度、规范的程序、科学的管理为基础的,没有这些扎实的基础工作,即使公开了,也只能是一本“糊涂帐”,也是一份没有标准答案的试卷。近年来,我县以严格的进人控编管理为抓手,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为工作平台,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基础工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一是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名制实质就是要保证现有机构、实有人员与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的机构、编制相对应。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单位和人员编制管理实名制,实行“一人一编一卡”,保证了公开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实行进人控编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除领导任职外的其他形式进人,均须在有空编且符合单位编制结构的前提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进人用编申请,凭编制通知单组织、人社等调配部门申请人员调动;未经编制部门进行控编审批,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调动、工资拨付等手续;三是严格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任职、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选调生、复退军人、高学历引进人才等增人事前沟通机制,确保了各类进人均在编制范围内进行;四是建立机构编制协作化管理机制。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主体责任、其他部门分阶段协调把关作用,形成了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五是实行工资津补贴预审制度。坚持工资基金和津补贴联席审核,每年由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审核人员基金,保证了机构编制部门随时掌握人员变化情况。通过这些措施和基础性的工作,既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彻底性,又为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提供了保障。

  五、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手段创新是方向

 
  根据国家信息化整体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电子政务最基本的精神就是政务公开和公共信息透明,电子政务的战略任务是支持政府作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是提高行政效能,扩大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借助网络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机构编制部门的现实选择。近年来,我县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探索,成立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竹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加强了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2010年率先开通了竹山县机构编制网,网站运行以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方便基层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宣传机构编制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效应,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实践证明,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现实需要,更是机构编制管理理念提升、手段创新、程序规范的有效手段,通过编制政务公开,机构编制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机构编制工作为服务和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王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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