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周荣翔
我是一名警察,头顶国徽,胸装人民。作为交警,在很多人心中,我们眼里只有车,却很少想到,我们盯得是车,牵挂的却是车里的人,保护着车外的人,护佑着他们创造的巨大财富。
物换星移,光阴如流。我于1978年参加工作,1982年入党,在交警岗位一干就是12年。如今,我已经年过半百,在许多人看来,革命工作了几十年,现在完全可以放松一下,享受一点。但我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岗位可以是平凡的,但工作绝不能平庸。
有人说交警潇洒,也有人说交警荣耀,更有人说交警威风,可谁曾知道我们辛酸的一面。全县交警大队内外勤加起来不过41人,仅今年元至6月份,大队就处理交通违法3万余起,刑事立案15起,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28人,案卷堆积起来,可以装满一辆四轮车。
去年春节,我县出现了30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覆盖面积最广的冰冻雪灾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为保证安全畅通,全体干警放弃春节休假。2月10日晚上8点多,236省道南口至三关隧道段因冰雪路滑,导致滞留被困车辆达1200多台,滞留旅客700余名。接到机动中队警情报告后,我立即从县城修理厂调集四台救援车赶往三关路段,带领机动中队民警对滞留被困车辆逐台进行疏导救援,连续奋战10多个小时。去年春运期间,我们共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加班共计1800多小时,平均每天工作量在十几个小时以上。
作为一名交警大队长,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职业操守,守护神圣法律,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现实的确给了我太多的选择、压力和诱惑,但面对法与情、法与利,我始终清醒的知道谁轻谁重。今年5月5日,宝丰镇陈某因“醉酒驾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事情发生后,电话一个接一个,说情的、打招呼的络绎不绝,但我顶住了各方压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通违法驾驶员送进了拘留所。我始终清醒的知道:作为竹山醉酒驾驶处罚第一人,我们决不能手软,这既是对他自己负责,更是为他人生命安全负责。
2010年9月14日21时35分,我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宝丰加油站路段,一辆摩托车撞死一老人后逃逸现场。我立即赶赴现场,救治伤者,勘查现场,走访群众。现场除了一条长约60公分的白色印迹,一块红色塑料胶片外无任何线索。这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仅加重了对受害人的损害,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一查到底,组织警力对宝丰、麻家渡、溢水等乡镇建筑工地、超市、酒店及公路沿线居民进行了全方位走访调查,摸排单位500余个,走访群众2000余人。通过5天5夜的排查走访,宝丰酒店员工陈某有重大嫌疑。经调查取证,当晚21时30分许,陈某下班后驾驶一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从宝丰镇往溢水镇方向行驶,行至305省道320KM+500m处,将行人詹某撞伤后逃逸。经反复做其家人工作,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陈从浙江打回电话要求回家投案自首,并对自已的肇事事实供认不诲。
执法硬如铁,为民柔似水。随着潘口、小漩、龙背湾电站等全县重点工程的陆续上马,由于我县道路弯多、路窄、坡陡,一些运送大型机械的车辆往往一筹莫展,加之项目建设任务紧,施工车辆难以保证及时办理年检等等。为积极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先后制定了上门为企业车辆年度检验、补证换证;对运送大型机械的车辆安排警车开道;对来竹山投资企业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为主,原则上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等服务承诺,深受外来客商的好评。
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一名民警、一名党员,我宁可苦点,也要让群众满意;宁可累点,也要让群众平安。宝丰镇喻家塔村村民宋某2006年因煤窑塌方砸断右腿,2009年驾驶助残车时又发生交通事故。获悉这一情况后,我一方面要求办案民警秉公办案,另一方面不遗余力多方为他争取保险等赔偿。事故终结后,我和大队民警又多年如一日给其送粮油、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我们的鼎力帮助下,将他的损失降到了最低。他激动地说:“在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竹山交警给了我新生,竹山交警是我最亲的人。”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和大队民警们先后开展送证、办证上门服务800余次,帮扶困难群众500多人,为民办好事实事2000多件,帮扶款物10多万元。
力量靠什么凝聚?成绩靠什么取得?靠的是向我看齐的表率作用!凭的是全体干警真抓实干的作风。在年处理5万多起交通违法的情况下,无一例错案、复议、投诉、上访发生。2009年,大队事故调处中队被省总队授予“全省首批规范执法示范中队”;2010年,交警大队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交警系统仅此一家;我个人也先后获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