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权
竹山是华夏始祖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的圣地。千百年来,女娲补天传说所蕴涵的人文精神在竹山薪火相传,不断光大。20世纪90年代,竹山县委、县政府将女娲精神文化与农业农村工作的实践紧密结合,创造性的开展了“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被中部宣传、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示范点,“十星”创建成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品牌,并在全国农村得到推广。实践证明,女娲精神孕育了“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品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又传承、张扬了女娲补天精神。
一 女娲文化精神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概述
女娲文化精神
女娲是我国神话传说中的一位女神。据《独异志》、《太平御览》等典籍记载,女娲抟土造人,肇始人类;愉悦人类;制定婚嫁,延续人类。又据《史记 五帝本纪》、《淮南子》记载,女娲曾炼五彩石以补苍天,拯救人类。因功高德显,在西汉的《运斗枢元命苞》中,女娲与伏羲、神农一起被称为中华民族人始之初的“三皇”。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智慧地造了人类,慈祥地教化人类,勇敢地呵护了人类,是在民间广泛传颂并且得到持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祖神。另据《康熙字典》、《中国神话传说词典》、五代杜光庭《录忆记》、明代徐道《神仙全传》等典籍记载,竹山县宝丰镇境内的女娲山就是传说中女娲抟土造人、炼石补天的圣地。女娲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虽然神秘深邃,但从传说中女娲始祖的主要活动和功德来看,女娲文化根本体现和集中张扬的就是一种“创造、民本、和谐、奉献”精神。
“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
在女娲山下的宝丰、麻家渡等乡镇,盛产补天石——绿松石。20世纪90年代初,麻家渡镇罗家坡村一些农民依靠开采、加工、经营绿松石率先致富,但由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尚未建立起教育、引导、管理农民的有效机制,这里的少数暴富农民道德滑坡,法纪观念淡薄,曾上演兄弟二人为争夺绿松石而自相残杀的悲剧,被《人民日报》批露为“腰缠万贯的精神乞丐村”。这一事件引起竹山县委、县政府的深刻思考和高度重视。1993年初,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在罗家坡村创办“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试点,引导、激励农民用道德、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规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在试点取得成功后,这一活动很快在全县铺开,并产生良好效果。“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引起中央各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1996年冬,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武汉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把学习、推广竹山创建“十星级文明农户”的做法即“竹山经验”为主题,由此,“竹山经验”走向全国,成为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一个重要品牌。
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是对女娲
文化精神的继承和弘扬
“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以“创造、民本、和谐、奉献”的女娲文化精神为支撑,将传统文化中的伦理道德等规范同新时期对农民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致力于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和哲学思考。
“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与女娲文化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女娲文化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时代不同:传说中的女娲补天发生在盘古开天之初的上古时代,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使命不同:女娲造人、补天所要解决的是生命生产和人类繁衍、延续的问题,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则旨在解决提高人民素质的问题,即前者主要在于创造人,拯救人,而后者侧重于教化人。但二者之间又存在必然联系:都发生在竹山;都坚持民为根本;都致力于能动的改造社会,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是对女娲文化精神的继承与弘扬,是女娲文化精神在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生动体现。
“十星”创造充分体现了女娲文化精神。一是充分体现了女娲文化的创造精神。首先,“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是一项创造性的伟大实践。这一组织、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精神文明创建形式,在全国率开先河。它的产生,既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即农民物质生活得到较大改善,而精神生活与之不相应的巨大反差;也有其特大的文化背景,即女娲文化在竹山世代传承,其创造精神已深深植根于女娲子民的心灵深处。时代需要与文化积淀的碰撞,使“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这一活动不仅很快在竹山产生明显成效,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了农民群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热情,也被全国广大农村所接受,这一实践也因此被中宣部称之为“来自基层的伟大创造”。其次,“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与“三农”工作、与小康建设、与提高农民素质、与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立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而且自始至终实行动态管理,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实践活动的创造性。第三,“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坚持在实践中与时俱进、自我扬弃、不断丰富、不断完善。“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之初提出和开展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和农村体制的变革,竹山先后四次对创建内容、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激励农民争创“十星”的动力机制也由最初对“十星”户优先招工、转干、入伍、入学、减免三提五统和公用工,逐步调整为对“十星”户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优先安排扶贫项目和生态建设项目,等等,使“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始终与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要求相适应,与农民群众求上、求富、求美的心理需求相适应,使“十星”户始终能够得到事实在在的实惠,从而使“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始终保持了旺盛的生机与活力。显而易见,“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是一个充满创造、创造精神的过程。
二是充分体现了女娲文化的民本精神。中国的主体是农民,以人为本首先应该体现在以农民为根本。在竹山这样的山区县、农业县尤应如此。“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无论是参与主体、创建内容,还是创建目标,都比较充分的体现了民本精神。从主体来看,实践者受益者都是农民;从内容上看,创建设置的“十星”都是攸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从目标上看,不仅把教育农民、管理农民作为出发点,而且把致富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讲道德、守法纪、懂经营、会致富的新型农民作为落脚点,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同时促进了有关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实现了农民全面的发展。
三是充分体现了女娲文化的和谐精神。在“十星”的设置上。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和谐发展的思想。比如,道德星、信用星、法纪星、团结星、健康星的设置,旨在实现人与人的和谐;计划星、生态星的设置,旨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文教星、科技星、致富星的设置,旨在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在“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中,坚持以实施“六大工程”为载体,明确省市级文明单位结对帮建、强强共建小康村活动,促进了城乡之间和谐发展。“十星”创建内容涵盖了农业、农村工作的 方方面面,创建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就有了可靠保障。
四是充分体现了女娲文化的奉献精神。在“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中,虽然根据形式的发展变化对创建内容几次进行调整、完善,但“我为人人,互相帮助,奉献社会,共同富裕”的思想始终贯穿其中。道德星、信用星、团结星的设置和创建,大大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奉献社会的意识。
三 在“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彰显女娲文化精神,不断增加创建活动的文化含量
第一,在创建文化中更充分地体现创造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美好生活的热情。在内容上,要进一步贴近群众需求,贴近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贴近当党农村的方针政策,使“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不仅成为加快群众致富和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力,而且成为促进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的重要载体;在标准上,要将创造要求尽可能的量化、细化,进一步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方法上,要进一步推行动态化管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创造的积极性;在组织领导上,整合县、乡镇、村、组各级力量,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强强共建活动,加大扶贫、信用、生态、文化、平安、健康“六大工程”的实施力度,努力形成四级联创、合力推进的格局;在激励机制上,全面落实对“十星”户在信用贷款、沼气建设、住房改造等方面优先扶持的政策,让“十星”户得到更多实惠。
第二,在创建活动中更充分的体现民本精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中既争荣誉受教育,又强素质得实惠;加快培养造就有文化、讲道德、守法纪、懂经营、会致富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加快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这一创建目标,在创建实践中,一是继续实施“六大工程”。通过工程带动,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和社会发展滞后的问题,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加快和谐文明新村建设。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县半数以上的村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绿色产业发展,群众生活富裕,人际关系和谐”的和谐文明新村。三是实施农民素质工程。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
第三,在创建活动中更充分的体现和谐精神,加快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建设和谐社会,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是从农户即细胞的层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如果我们的农户内部和农户之间实现了和谐,农村社会和谐就有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在“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中,要更多更好地把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到创建之中,使“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的过程成为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目前,我县农村“十星”户的比例为48%,要通过卓有成效地创建工作,使全县80%以上的农户达到“十星”标准,不断优化农村人与人、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之间相互依存、和谐发展的关系。
第四,在创建活动中更充分的体现奉献精神,进一步倡导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目前,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法律、民主等方面的意识在增强,与此同时,在创建中教育、引导农民不断增强团结奉献、互帮互助意识,使奉献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作者系中共竹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