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晚夜查 逮住18个酒司机
其中4起涉嫌醉酒驾驶
来源:十堰晚报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敬明 程国均 袁静 通讯员 王钦钦 李茂康
2日、3日连续两晚,市交管局路面各大队在城区分别设点对酒后驾车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结果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8起,其中4起涉嫌醉酒驾驶。
据市交管局一份统计资料显示,“醉驾入刑”一个月以来,截至5月31日,全市警方共查处酒后驾驶30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截至目前,这10起酒驾案件中,有2起已经宣判,其它还在继续办理之中。
民警紧追300米抓住一个酒司机
2日晚,按照市交管局的统一安排,交管局一大队采用不固定地点移动执法的方式,对夜晚酒驾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晚11时许,民警在东风大道车管所附近路段设岗,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突然一辆面包车在距离检查点约50米的地方猛然停了下来,司机开门下车,然后撒腿就沿着公路向反方向跑。“肯定有问题!”执勤民警看到这一幕后,立即驾驶摩托车紧追过去。
“站住!站住!”民警一面追赶,一面大声喊道。司机见有摩托车追赶,立即扭身向东风大道旁边的一条通往居民区的小路跑。
由于该小路没有路灯,司机逃跑时绊到路上的石头摔倒,民警乘机将其抓获。
经过酒精测检,该司机属于饮酒驾驶。后来据司机刘某称,他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心想这么晚了,肯定不会有人检查,即使有交警检查,也不会在东风大道进行检查,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
据民警介绍,等待刘某的将是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记满12分。
“完了,我这一辈子都完了!”
2日晚8时29分,城区某单位中层干部吉某(化姓)驾驶一辆小轿车,在经过朝阳路立交桥处时,被正在此处检查的民警拦停。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对司机吉某提出执法要求。“完了!完了!我这一辈子都完了!”司机吉某一脸沮丧,一边嘟囔一边下车接受交警检查。
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是99.2 mg/100ml,已达到了醉酒驾驶的程度。随后,民警将吉某带到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并连夜将血样送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酒精检验鉴定。昨日,血液酒精检验结果显示,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5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
事后,经交警讯问,吉某交代了当晚喝酒的事实。当晚,吉某和同事一起在酒店吃饭,由于都是同事,自己在该部门又是一个领导,所以当晚他就喝了大约3瓶啤酒,吃完饭后,吉某独自驾车回家,在途经朝阳路立交桥时被警方查获。
目前,吉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办理之中。
两晚逮住了18个酒司机
据市交管局统计,连续两晚夜查,城区所有路面执勤大队民警全员上路,共出动警力百余人,警车30余台,共查获酒后驾驶行为18起,其中有4起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都在处理当中,所有醉驾案件均已按刑事案件进行办理。
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人分析,随着夏季来临,外出消夜的市民越来越多,天气炎热,难免在吃饭时要喝点啤酒解暑,因此酒后驾车的现象会有所增加,有个别司机仍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针对这种情况,该负责人提醒司机,《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和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新规,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加大,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增加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成为司机的驾驶习惯。
同时,他也表示,针对夏季来临,司机酒后驾驶现象增多的情况,市交管局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定点与流动检查等办法,加大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按刑事案件办理。
“醉驾入刑”一个月,10名醉驾司机被处罚
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据我市交管部门统计,从5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30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刑拘4起(其中2起已转取保候审),取保候审6起,移送检察机关案件6起。其中我市查处的首起醉酒司机贾某,目前案件已被公安机关已办理完毕,正在检察院和法院办理阶段。首起被法院宣判的是郧西司机彭某,因危险驾驶罪,被郧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
截至昨日,我市已宣判2名醉酒驾车司机,另一起是6月2日,丹江口市法院依法判处醉酒驾车司机杨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而据交管局另外一组统计数据表明,“醉驾入刑”后,我市酒后驾驶的数量也出现大幅下降,其中酒后驾车数量同比减少29起,同比下降49.15%,醉驾减少17起,同比下降41.12%。而交通事故也日均减少6.5起,尤其是夜晚更为明显。
交管专家分析,这个月的酒驾案件中,许多醉驾者被查处的时间都集中在22点至次日凌晨之间。但在以往,这个时间段,特别是零点之后,是交警查酒驾的空白点。现在,交管部门及时改变查处时间和地点,有利于遏制夏季酒驾高发的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