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县人大代表、全县“十佳纳税个人”、竹山宾馆经理黄凤娥
“按章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一定做到及时足额的缴纳国家税收。”这是竹山宾馆总经理黄凤娥在处理国家、民营企业之间利益时的准则。近3年来,竹山宾馆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已累计向国家缴纳税收近70多万元。连续两年被市县有关部门授予为“消费者满意单位”、省市食品卫生先进单位。黄凤娥也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并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为“十大青年创业能手”、“十佳纳税个人”。
20多年前黄凤娥、楼美良夫妇从浙江东阳市来我县从事建筑工程,也许是特别能吃苦的缘由,让他们在竹山这块土地上得到发展,成为我县建筑行业的一支主力军,为我县城乡承建了许多工程项目。2002年6月,在县域经济民营化的推动下,原竹山宾馆实行改制,对外拍卖,黄凤娥、楼美良夫妇以850万元整体买断竹山宾馆。从未涉足餐饮业的黄凤娥担任了宾馆总经理,当她了解到原宾馆因经营和管理不善曾亏损150多万元时,她也感到经营餐饮业的风险和压力,为此她曾暗暗哭了几场。但性格刚强的她,很快投入到宾馆的改造和经营、策划上来,先后投资近200万元对始建于六十年代的宾馆进行了全面改造,调整经营方略,使宾馆很快呈现出新的起色,年营业额由120万元增加到360万元。
近3年来,黄凤娥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宾馆涉及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等税种,为了做到不漏交不少交,黄凤娥多次主动到地税部门请教,学习税法知识。同时加强财务管理,聘请经验丰富的会计师从事公司财务管理,她还经常就纳税情况进行自我审计,发现遗漏税及时补交。对每月税收,黄凤娥总是提前安排资金,做到按时申报缴纳。2002年下半年企业刚投入运行时,由于一交次性买断竹山宾馆投入多、加之当时企业亏损,资金十分紧张,但为了保证当年税收足额上缴,黄凤娥出面贷款缴纳了税收。近两年,宾馆营业额增加后,她仍然树立纳税不讲价钱的观念,主动请税务机关来指导和检查,对应缴税款实行财务优先开支,做到月月不拖欠,足额上缴。仅去年就缴纳税收近30万元,今年元至4月共缴纳税款13万多元,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税务机关赞誉。(苗东升 瞿世全 郭少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