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笔者从县检察院了解到,在8月18日、19日该院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的第一个双休日里,全院七台警车除一台警车外出执行任务外,其余警车全部停放在院内指定位置上,车钥匙也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该院发现有个别干警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不严,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该院决定下重手进行整改,经广泛征求意见修订了五项车辆管理制度。实行资质认证制,对全院20名获得驾驶资质的干警进行清理登记,每辆警车由专职司机驾驶或指定干警驾驶,没有驾驶资格人员或未经指定人员均不得驾驶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制,使用车辆必须由驾驶员填写派车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下班之前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实行节假日封车制,节假日期间所用车辆统一封存入库,车钥匙交院办公室统一保管,确属公务用车不能及时入库的,必须填写派车单由管车领导审批;实行检查通报制,院办公室每天检查、每月通报检查结果,同其它业务工作一并纳入各内设机构和干警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与奖惩、优先、评优、晋升等挂钩;实行经济责任分担制,对违规派车或违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管车领导和驾驶员按适当比例承担本单位净损失额。 (陈德文 刘仕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