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理;没有规定时限的,及时办理;服务对象的合理请求即时办理,特事特办。
二、实行同岗代办制。做好离岗交接,不得出现空岗;路政大队、超限站等窗口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实行上岗挂牌,执法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
三、实行否定报备制。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按照权限应予否定的办理事项,要认真作好记录 ,说明否定的理由和依据,逐级报请领导审批备案。
四、实行执法程序、收费罚款标准公开制。将执法程序、收费罚款标准等上墙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正,严禁营私舞弊。
五、实行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制。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坚决克服“生、冷、硬、横”的态度,杜绝“四难”现象。
六、实行廉政责任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严禁利用职务和岗位便利,“吃、拿、卡、要”,收取当事人的钱物。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上述承诺,出现过错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制度的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政风行风监督电话:0719—4225327、0719—42276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