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工商公列字(2015)第013号
经查:下列单位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竹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竹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13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
竹山县珍稀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竹山县文峰凤香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竹山县双堰林果茶业合作社
经查:下列单位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竹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竹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13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
竹山县珍稀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竹山县文峰凤香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竹山县双堰林果茶业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