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运输业主高某把货车当作客车使用,因刹车失灵,造成乘客一死十五伤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8月上旬,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高某是文峰乡人,今年7月29日13时40分,高某驾驶一辆轻型小货车,从县城装载啤酒、香油、肥料等货物,同时违章搭载16名乘客,驶往文峰乡太河村。15时20分,当车辆行至文太路迎东村8组路段时,突然刹车失灵,车辆驶出路面,翻入15米远的山坡下,造成乘车人一人当场死亡、15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高某见状,只好拨打110求救。
警方认定,当事人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人不能超过核定的人数和禁止载客等的有关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子 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