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中央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号召,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报保监委批准,开发出来了一款交费低、保障高、保证还本增值、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的寿险产品——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该产品:
小额投入、高额保障
选择灵活、期满返还
有险保险、雪中送炭
无险返还、锦上添花
平时当做储蓄,无事满期返本付息,有事成为保险、疾病和意外高额保障,意外保障可以达到8倍。举例:
赵二旺:男30岁,购买20年期“简身险”,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元,保险金额为13220元。
一年后如疾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障13220元;如意外身故,赔付保额的8倍即13220x8=105760元;如果生存至50岁,返还满期保险金13220元。
本保险就是集储蓄、保障、增值于一体的“惠农第一险”——国寿“新简身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公司
二00七年九月十一日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
辉煌国寿
与共和国同龄,1.5亿客户的共同选择
总资产突破一万亿元
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
连续四年入选世界500强
国内唯一的三地成功上市保险公司
六大特点:
1、一份缴费,八倍保障;
2、满期还本加满期奖金;
3、保单借款,以备急需;
4、灵活选择保险期间;
5、便于产品组合;
6、灵活选择保障期间。
浓情巨献
浓情巨献惠民第一险
“不花钱的保险”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
举例说明:
李先生:30岁 保险期间:10年
交费方式:10年 交费金额:每年1000元
保险利益:
1、保险期间,若1年内疾病身故,退还所交保费1000元;
2、保险期间,若1年后疾病身故,身故保障为10440元;
3、保险期间,若意外伤害身故,则身故保障为83520元;
4、保险期满,不仅领回本金10000元,还有440元的满期奖金。
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简介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响应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应提高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的号召,服务社会经济建设,满足市场需求,为广大农民提供合适的保险保障,中国人寿总公司推出了“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它为保险业服务“三农”提供了外在动力,充分体现了国寿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民生活不断提高,在客观上为农民购买保险产品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潜在的保险需求,如何利用新产品激发农民购买保险的热情一直是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此次公司开发新简身险产品就是希望能够将农民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现实的保险需求,提高农民的保险保障,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
一、新简身险产品简介
(一)投保范围。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分10年、20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三)保险费的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保险期间为10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5年和10年两种;保险期间为20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10年和20年两种;以上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在不同的保险期间下相应增加了5年和10年的交费,方便投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四)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3、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该产品责任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该产品在设计时要力求延续老简身险责任简单、投保手续简便等特点;二是要保证产品对客户有吸引力,比如高额保障、满期在保证本金的同时略有升值;三是要兼顾到将该产品设计为风险型产品,确保产品适应公司的需要。
二、产品特点
(一)产品相对简单,方便农民购买。既表现在该产品的责任简单、保费按年龄段设计、方便客户理解,同时还表现在产品按份销售、投保手续简便等销售环节上。
(二)产品突出保障,兼顾满期保值。该产品在设计上主要突出了保险保障,主要体现在该产品在交费期内就有1倍的疾病身故保障,同时有8倍的意外身故保障;此外考虑到客户对资金保值增值的需求,该产品在满期给付上在保值基础上略有增值,适合客户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