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溢水出台镇村干部“十遵守十到位十不准”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 2011-03-09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5日溢水镇下发《关于镇村干部行为规范的通知》。建立健全“分管领导十遵守、驻村工作十到位、村主职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的“三十”机制,对镇村领导纪律、工作、行为规范进行细化要求,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抓好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农村干部日常行为,全面提升农村两委干部素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

                                                         (方琨)
链接:中共溢水镇委员会关于镇村干部行为规范的通知

 

         中共溢水镇委员会关于镇村干部行为规范的通知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结合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镇领导及干部提出如下行为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分管领导十遵守
    1、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委、政府权威。
    2、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令行禁止。
    3、遵守财经纪律;确保成长安全。
    4、遵守生活纪律;确保家庭幸福。
    5、遵守道德规范;力求健康向上。
    6、遵守组织纪律;不阳奉阴违。
    7、遵守社会规范;不越格乱纪。
    8、遵守规章制度;不高人一等。
    9、遵守社会秩序;不违规行事。
    10、遵守民主集中制;不越权办事。
    二、驻村工作十到位
  1、工作按排传达到位,及时将党委政府工作按排传达到村;
  2、重点专项工作督办落实到位;
  3、每月计生、综治例会督促召开到位;
  4、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到位;
  5、信访矛盾难题协调解决到位;
  6、农业产业落实到位;
  7、村务、党务公开督促到位;
  8、下乡工作时间落实到位;
  9、社会事业发展谋划到位;
  10、工作争先进位到位。
三、村主职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
    1、不准违背政策,按要求兑现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2、不准以权谋私,公道正派;
    3、不准截留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不准仗势欺人;
    5、不准阳奉阴违,与党委、政府工作按排不一致;
    6、不准与民争利;
  7、不准欺上瞒下;
  8、不准超计划生育;
    9、不准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10、不准行为粗暴,鱼肉百姓。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民生码上见
    民生码上见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