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全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沈明云与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竹山分会场会议。
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为此,我国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
沈明云强调,按照国家、省委政府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分析土地使用空间,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与发展潜力等因素,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范围,以及每个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管制原则和政策措施等,积极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从而促进经济和谐发展。(袁平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