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准则
热爱祖国 建设竹山 继承创新 与时俱进
服务大局 谋求发展 诚实守信 乐于奉献
遵纪守法 弘扬正气 忠于职守 艰苦创业
文明礼貌 卫生健康 崇尚科学 关爱他人
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规范: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规范: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十要
1、要文明礼貌; 2、要遵纪守法;
3、要爱护环境; 4、要尊老爱幼;
5、要热心公益; 6、要诚实守信;
7、要勤俭节约; 8、要移风易俗;
9、要见义勇为; 10、要扶贫济困。
十不要
1、不随地吐痰; 2、不乱扔废物;
3、不妨碍交通; 4、不乱搭乱建;
5、不说脏粗话; 6、不打架斗殴;
7、不乱放鞭炮; 8、不乱贴乱画;
9、不损坏公物; 10、不攀折花木。
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

